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重大决议、部署。
2.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3.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监察法、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贵州省重要地方性法规。
4.保密管理、廉政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资产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信访等机关管理和日常生活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审计法律法规。
2.财政、企业、农业农村、金融、社保、环境保护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领域法律法规。
二、普法对象
全省审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以及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
三、普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2024年贵州省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部署。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推动审计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促进审计人员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审计能力,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被审计单位人员和被审计对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深化,营造更好的审计环境,助推审计工作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普法工作方案,筹划部署年度工作
根据贵州省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厅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及厅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法规处
完成时限:3月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审计机关日常学法普法常态化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及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重要内容,利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平台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
责任单位:法规处、宣传处(机关党办)、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2.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部署要求,认真开展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及民法典、审计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列入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
责任单位:法规处、宣传处(机关党办)、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审计机关执法人员培训。把法治教育贯穿于审计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开展依法行政、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证期满换证工作,组织审计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和考试。
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教育处、办公室、各业务处(室)
完成时限:全年
4.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审计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组织工作,确保我厅2024年度统一在线学法参考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法规处
完成时限:全年
5.充分运用各类平台开展学法活动及普法宣传。组织审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贵州省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习强国”“黔微普法”“中国普法”等平台开展学法活动,积极参与各项法律法规竞答、测试等活动;运用厅门户网站、公众号、政务微博、电子屏、宣传栏等进行普法宣传,围绕审计机关职能,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12月第一周
2.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促进严格依法审计。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5月
3.积极参与“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参与平安贵州建设等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办公室
完成时限:根据省法宣办统一部署
4.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认真组织审计机关人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责任单位:法规处
完成时限:根据省法宣办统一部署
(四)结合审计工作职能开展普法宣传
结合审计项目实施,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审计法律法规和相关领域政策及法律法规,推动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责任单位:各业务处(室、中心)
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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