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服务热线:0851-12345

贵州省审计厅-ag凯发k8国际

内设机构

省审计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大数据应用以及安全生产等工作。主任:舒华 联系电话:0851--86617586。

(二)计划管理与整改督察处。拟订全省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全省审计项目人力资源调配和项目进度调度工作,组织管理全省审计统计工作,承担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文书的送达,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处长:陈波 联系电话:0851--86616951。

(三)法规处。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地方性财政经济相关法规、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处长:项红英 联系电话:0851--86611379。

(四)审理处。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处长:刘源丽 联系电话:0851--86610972。

(五)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审计厅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负责人:陈寿春 联系电话:0851--86616479。

(六)电子数据审计处。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处长:陈震 联系电话:0851--86612501。

(七)财政审计处。组织审计国家、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在全省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州)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处长:陈选银 联系电话:0851--86623993。

(八)教科文卫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市(州)级管理的教科文卫专项资金。负责人:陈美 联系电话:0851--86617397。

(九)行政政法审计处。组织审计与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组织审计省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和市(州)级管理的公共安全专项资金。处长:夏奕 联系电话:0851--86611103。

(十)农业农村审计处。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处长:田胜 联系电话:0851--86611946。

(十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组织审计省级投资、以省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要公共工程项目。处长:丰邦颖 联系电话:0851--86816131。

(十二)社会保障审计处。组织审计省政府相关部门、市(州)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省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处长:蔡琼 联系电话:0851--86610737。

(十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处。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处长:王旭 联系电话:0851--86615182。

(十四)金融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和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处长:刘梅 联系电话:0851--86613267。

(十五)企业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副处长(主持工作):刘楠 联系电话:0851--86616376。

(十六)涉外审计处。组织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省政府规定的省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承担审计署组织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处长:陈红先 联系电话:0851--86614795。

(十七)经济责任审计处。组织对厅局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以及市(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处长:张显 联系电话:0851--86610343。

(十八)人事教育处。承担全省审计机关及派出机构、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待遇、教育培训、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人:程刚  联系电话:0851--86613992

(十九)规划财务处。负责全省审计系统预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审计系统决算、财报的编制和审核,承担全省审计系统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审计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处长:雷力 联系电话:0851--84131330。

(二十)宣传处(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负责全省审计机关目标管理考评;规划开展厅机关宣传思想工作,按规定做好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含统战、工青妇)工作。按照厅党委安排,负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联系、对接,承担厅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处长(主任):范德武联系电话:0851--86617458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省审计厅设派出审计机构27个:省委机关审计处、宣传审计处、统战审计处、外事及驻外机构审计处、政法审计处、教育审计处、科学技术审计处、工信建设审计处、民政社保审计处、资源环境审计处、交通运输审计处、农业水利审计处、贸易审计处、卫生体育审计处、社会管理审计处、经济执法审计处、广电通讯审计处、发展统计审计处、群团文化旅游审计处、地方金融审计处、省企业审计一处、省企业审计二处、省企业审计三处、省企业审计四处、省企业审计五处、省企业审计六处、省企业审计七处。省审计厅派出审计机构根据省审计厅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人员有权列席、参加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和其他方面的有关会议。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