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50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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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调查了解,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主要由各县(市、区)平台公司或者林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实施,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长期贷款(20年-30年),中央财政按照2016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给予3%的贴息。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国家储备林项目获得银行授信398.59亿元,实际发放贷款112.536亿元,由各实施单位自行借贷并归还。另外,2019年至2020年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贵州省3000万元,均用于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在省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中,我厅今年下半年将开展1市6县(毕节市和汇川区、平坝区、织金县、三穗县、荔波县、兴仁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拟将2019年至2020年中央下达我省的预算内资金3000万元和已发放的国家储备林贷款纳入审计范围。
贵州省审计厅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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