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文如下。
贵州省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千秋万代的崇高事业。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贵州新未来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档案局有力指导下,取得长足发展。档案工作服务中心大局更加有力,资政能力不断提升,主动融入和服务全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战略成效显著,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要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依法管档治档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运行。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档案资源结构更加合理,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较“十二五”增长了2653%。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接待利用9243万人次,出版编研资料99种,举办档案展览219个,接待参观2272万人次。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平台建设启动,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家档案局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验收,贵阳市档案馆、毕节市七星关区档案馆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测试。档案安全保护持续加强,馆库设施持续改善,省档案馆新馆开工建设,获中央投资的80个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有43个已建成投入使用。档案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大,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全省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档案工作作为基础性、支撑性工作,负有重要的职责使命。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制约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短板,机构改革后资源力量整合和管理创新亟待增强,高效协同的档案治理体系尚未形成,档案行政力量相对薄弱,档案事业在区域间、部门行业间发展还不够平衡,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还需提高,档案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市(州)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整体滞后,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整体水平不高等。面对机遇和挑战,要加大力度,切实推动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四个“好”和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全省“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为目标,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贯彻实施好新修订的档案法,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努力实现档案实践、理论、制度全面创新,促进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进展,基本建成与推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体系,档案工作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依法治档能力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在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得到增强。
——档案资源建设迈出新步伐。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广、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优化,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
——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利用手段更加便捷,档案资政服务、公共服务、文化教育能力明显提升。
——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档案库房和设施不断完善、安全可靠,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档案安全风险评估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成效和应急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积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贵州。
——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较好融入数字贵州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的应用更为广泛,信息化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档案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得到提升,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转型。
——档案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档案理论和实践课题攻关取得进展,科研成果转化取得一定成果,科技力量在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得到体现。档案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日益明显,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档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职业认同感、自豪感明显提升。
到2035年,档案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程度、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达到全国中上等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1.健全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不断提高档案决策和政策执行水平。增进局馆协同,依法落实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实现有效的档案监督指导;加强国家综合档案馆履职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档案收集保管利用职能。
2.完善档案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根据新修订档案法和配套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适时修订《贵州省档案条例》,清理修订废止我省与现实需要不适应的档案工作规定。推进地方档案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将成熟的业务规范上升为地方标准。
3.加强档案执法普法力度。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依法实施档案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对全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档案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加强对档案违法违规行为的督查督办和严肃查处。加强档案法治宣传,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档案法治教育,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
4.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健全“互联网 ”档案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动档案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健全机关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打造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品牌。做好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的档案指导服务。加强对经开区、高新区、工业园区、新区、综合保税区等各类功能区和开放开发平台档案工作监管。创新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方式,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行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职工档案、流动人员档案等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全面记录经济社会发展进程
5.拓展档案资源收集范围。加强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档案收集工作,全方位收集反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材料,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全面记录和反映新时代贵州“黄金十年”和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奋斗历程,加大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档案收集工作,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和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征集、整理工作,鼓励开展口述材料、新媒体信息的采集。加大珍贵档案征集力度,鼓励社会和个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档案。
6.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加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全面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规范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质量。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规定,深化档案检索工具、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全宗卷编制工作,全面提升档案内容管理水平。加强重点档案抢救保护与开发。统筹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引导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规范收集整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
7.优化馆藏档案结构。组织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修订档案收集范围,进一步规范档案移交和接收工作。推动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建立年度接收计划及实施情况报备制度,研究推动重要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业档案以及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专业档案依法有序及时进馆,提升民生领域档案在馆藏档案中的比例。推动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等。
8.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逐步建立以档案数字资源为主导的档案资源体系,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市(州)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电子档案在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明显提升。切实加快“存量数字化”,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建设省级专题档案记忆库。探索推进对重要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文字识别和语音识别。
(三)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实现档案价值
9.加快推进档案开放。建立健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开放审核机制以及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有关制度,建立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依法规范开展到期档案开放审核长效机制。加强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推动档案馆定期通过网站或其他方式公布开放档案目录,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逐步以数字档案代替原件利用。鼓励各级国家档案馆结合实际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鼓励其他档案馆建立向社会开放档案工作制度,向社会开放利用档案。
10.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重大热点问题,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及时精准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切实提升各级国家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满足人民群众的档案信息和档案文化需求。加强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场所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全年向社会公众开放或延长开放时间。到2025年,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通过档案网站、新媒体平台和移动终端开拓档案服务新渠道,促进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加大国家综合档案馆专题展览办展力度。深化全省“异地查档、跨馆服务”工作开展。加强与省外档案部门交流与合作,加大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档案交流协作。积极探索深化档案信息深层加工和利用。
11.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加大国家综合档案馆举办专题展览力度,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等,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深入挖掘红色档案资源,建立“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贵州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历史文化、“三线”文化等为依托,实施档案精品文化工程。继续组织编纂《抗日战争档案汇编(贵州卷)》。开展全省档案开发利用优秀成果征集活动,集中展示推介优秀档案开发利用成果。
(四)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档案安全防线
12.加强档案馆库建设与管理。实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专馆专用制度。按照绿色环保、安全可靠的要求,完成省档案馆新馆(一期)项目建设,加快市(州)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立项和建设步伐,完成获中央投资的剩余37个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建设。对档案馆(室)库房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逐步解决各级档案馆“危房馆”“过渡馆”“无库馆”等安全突出问题。改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保管条件,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
13.强化档案安全保障。完善档案安全设施设备,严格落实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检查和保密教育。加大安全保障经费投入,配备和更新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装具、档案保护设备、安防设备、电子档案长期安全保存设备等档案安全设施设备。密切关注档案馆(室)周边环境不安全因素,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档案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覆盖突发事件全过程应急管理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加强事中事后应对处置,推进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
14.提升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水平,实现系统和信息可管可控。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安全保密管控。严格落实档案开放审核工作规定,建立对外开展编研、出版、展陈等活动的事前鉴定制度。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积极探索备份新途径,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五)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15.建立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将档案信息化融入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档案全面纳入贵州大数据战略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推动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档案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加强档案馆专用局域网络等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
16.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相关制度,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实现电子档案应收尽收。深化省直机关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试点项目实施。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归档机制,逐步开展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积极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
17.加速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步伐,推动贵州省数字档案馆、贵州省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项目实施。市(州)级国家档案馆加快建成数字档案馆;已建成新馆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及时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推进存量档案数字化和增量档案电子化,优先开展开放档案、珍贵档案、民生档案、易损档案和高利用率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具备条件的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推进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互联互通,鼓励机关单位参与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
(六)加快推进档案科技和人才工作,提升档案智力支撑能力
18.开展档案科技创新理论和实践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国家档案局的档案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在档案科技创新理论研究中的作用,激发档案服务机构在档案科技创新实践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档案专家在推进档案科技创新中的智力支撑保障工作。
19.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锤炼档案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配合做好新一轮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完善省级档案专家库选拔管理制度,提升全省档案专家库工作效能。保持各级各部门档案人员队伍稳定。加强职称评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档案专业人员、档案服务企业人员平等参与职称评审权利。
20.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健全各类档案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建设适应档案现代化治理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建立与高等学校合作共建档案人才培养基地模式,充分发挥本土高校教育平台和教育资源的优势,围绕档案治理现代化、档案法制建设、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化管理和档案实用技能,开展档案人才继续教育培训。
21.强化乡村振兴档案人才培养。乡镇(街道)实现专人负责档案工作与监督指导,村(社区)落实专人收集保管档案,确保乡村档案工作人员队伍相对稳定。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门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档案人才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要定期听取档案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继续深化完善档案工作专项考核机制。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加强工作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强档案工作,将档案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障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省档案馆、市(州)、县(市、区)要编制好本部门、本地区“十四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或档案重点工作安排推进计划。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
(三)加强检查评估
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规划或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组织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重大项目、重点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督促规划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档案工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档案事业发展成效,主动讲好贵州档案故事,扩大档案和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档案事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