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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访投诉基本职责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贵州省审计厅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求助、咨询,向贵州省审计厅提供有关的信息。

二、予以受理事项

(一)对我厅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省各级审计机关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加强我厅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其他可以受理的情形。

三、不予受理事项

(一)来信咨询、投诉、建议等事项,不属于贵州省审计厅职权范围内的。

(二)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四)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请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五)反映或投诉的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按照国家法规规定此类问题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请直接向当地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或上一级司法机关反映。

(六)需要展开调查处理的举报事项,但来信人未提供有效证据、签署真实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不真实的信件。

四、反映人写信须知

(一)投诉对象明确,投诉内容真实、客观、清楚,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写信时应简明扼要,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三)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本站负责对来信人的姓名和凯发k8官方网娱乐官方的联系方式保密。

(四)提交信件成功后,我厅门户网站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接收,如无特殊情况我们将会尽快答复,回复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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